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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公告編號: |
2013-CCZB097G(2013馬尾財購計[065]號) |
2、采購單位名稱: |
福州市馬尾區(qū)公安局 |
3、采購單位地址: |
福州市馬尾區(qū) |
4、聯(lián)系人: |
陳熙榕 |
5、聯(lián)系方式: |
0591-83976395 |
6、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
福建省承誠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7、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
福州市鼓樓區(qū)東水路88號閩發(fā)大廈16層 |
8、聯(lián)系人: |
林紅 |
9、聯(lián)系方式: |
0591-87554653傳真:0591-87554016 |
10、招標公告日期: |
2013-12-5 |
11、采購單位確認日期: |
2013-12-27 |
12、中標情況: |
本批政府采購共有8家投標人參與投標報價, 經(jīng)評標委員會評審,合同包1評審情況如下:(1)福建省暢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投標樣品不符合招標文件的技術參數(shù)要求,故不進入下一階段評標;(2)福州安恒交通設施有限公司和福州開發(fā)區(qū)鴻發(fā)光電子技術有限公司樣品提供不齊全,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故不進入下一階段評標;(3)福建井祥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凱特智能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瑞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奧瑞迅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樣品為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chǎn)品,根據(jù)福建省財政廳閩財購辦[2013]3號通知精神和福建省財政廳關于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招標文件編制指引和實施指引的補充通知(四)規(guī)定,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參加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chǎn)品投標的,應當作為一個供應商計算;經(jīng)評標委員會評審,合同包1符合投標資格響應性審查的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故廢標。合同包2評審情況如下:(1)福州安恒交通設施有限公司未提供護欄的批量生產(chǎn)合格證復印件,故不進入下一階段評標;(2)經(jīng)評標委員會評審,其余3家投標人均符合投標資格響應性審查,綜合上述評標方法和評標因素,按價格低高順序排列推薦中標人,評標委員會一致形成評標決議:推薦福建井祥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為合同包2中標人。 |
項目名稱 |
中標數(shù)量 |
簡要技術指標 |
中標金額(萬元) |
中標單位 |
地址 |
合同履行日期 |
信號燈控制系統(tǒng)及電子警察抓拍系統(tǒng)等項目 |
1批 |
詳見招標文件貨物(服務)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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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設施項目 |
1批 |
詳見招標文件貨物(服務)一覽表 |
99.7525 |
福建井祥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保稅區(qū)管委會綜合大樓11層001區(qū)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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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專家名單: |
葛 林、何 瓏、葉建良、錢自政、林 茂(用戶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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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供應商對中標有異議的,請在中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的形式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質(zhì)疑。 |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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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承誠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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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7 |